盐津县人大调研组到我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

2014-07-15 16:59:05 70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 7月14日上午9时,盐津县人大副主任蒋银勇率调研组一行三人到县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县法院党组专职副书记杨贵明、副院长伍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
  
  7月14日上午9时,盐津县人大副主任蒋银勇率调研组一行三人到县法院调研民事审判工作。县法院党组专职副书记杨贵明、副院长伍鸿鸣、专职审委刘朝刚陪同调研。此次调研采取座谈、询问、调阅案件卷宗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盐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824件,审结1546件,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713件,占46.12%,判决及其他方式结案833件。法院始终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在座谈会上,专职审委刘朝刚代表县人民法院从2013年以来民事案件基本情况、民事案件社会成因、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如何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法官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详细向调研组进行汇报。调研组成员听取汇报后,对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入研究分析了县法院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全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二是进一步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诉调对接、案件回访制度,多渠道化解纠纷;三是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民事法官的业务素质,特别是驾驭庭审能力、准确适用法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四是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性,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将监督贯彻到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民事审判工作全面提高。
  
  (作者:蔡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