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法院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

2014-07-25 21:03:40 137
近日,鲁甸法院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法院执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立了鲁甸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委员会。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担任评查委员会主任,由审判执行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洪福昌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
  近日,鲁甸法院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法院执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立了鲁甸县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委员会。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担任评查委员会主任,由审判执行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洪福昌担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案件评查委员会定于每月5-10日对全院审执案件进行逐案评查,评查中检查案件差错和提出差错责任,根据差错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对案件评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选优秀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评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评。(李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