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法院首次试行刑事庭前会议高效审结诈骗案

2014-09-26 16:08:59 96
2014年9月22日,盐津县人民法院针对即将审理的李进等9名被告人诈骗案件召开了庭前会议,这是新刑诉法施行以来盐津法院首次组织召开的庭前会议。 该院决定于9月23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件,但考虑到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较多、诈骗次数多达34起,且程序繁琐、
  2014年9月22日,盐津县人民法院针对即将审理的李进等9名被告人诈骗案件召开了“庭前会议”,这是新刑诉法施行以来盐津法院首次组织召开的庭前会议。
  
  该院决定于9月23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件,但考虑到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较多、诈骗次数多达34起,且程序繁琐、牵扯的社会面较广、受关注程度较高,案件中许多未知的问题都可能影响将来庭审的顺利进行。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防止影响正常庭审情况的出现,使庭审更有效率,主审法官依职权在9月22日下午召开了庭前会议,承办法官、公诉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控辩双方主要就申请回避、新证据的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进行了理顺和确认,并围绕该案的举证方式进行了沟通和阐述,详细的交换了意见,进一步明晰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通过庭前会议,主审法官及控辩双方都有效获悉了案件事实,确保了庭审集中、有序、高效开展,庭审周期比预计的缩短了三分之一。
  
  (作者: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