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委第十三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定
鲁甸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县委第十三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实行全院集中学、支部交流学、部门讨论学、个人自主学、岗位练兵、传帮带动学等方式,全院集中开展专题学习60场次。其中,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6场次528人;34名党员干部深入江底镇仙人洞村开展随机调研和民情恳谈,走访村民81户;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各部门随机调研8天27次;召开专题研讨会4场;34党员干部分两批赴扎西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全院干警学习先进先辈,观看电影、专题片2次;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为全院干警上党课2次。通过扎实深入地开展学习教育,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思想上补了课,精神上补了钙,行动上提了神,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深刻教育,增强了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聚焦“四风”深挖细照。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困分析透、整改措施实的要求。始终把查摆问题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着力点,坚持由党组班子带头,对照中央列举的表现,省委、市委、县委提出的方法,着力查找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着力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查找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结
合法制宣传、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工作,依托驻村法官、巡回办案办公室、无诉和谐村等司法便民载体,组织全院干警走进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采取上级点、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对照查的方式,广泛征求了党员干部群众、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深入查找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共征求到党组班子意见建议303条,班子成员意见建议1647条,通过归类整理,7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最终形成班子问题清单32条,党组成员问题清单180条,支部问题清单512条,并将问题清单张贴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和认真整改,全院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司法作风明显好转,群众感情进一步增强。
三是强化党内生活,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武定县委民主生活会为标杆、标准,4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两轮交心谈心,推心置腹地沟通思想、提出意见、寻求共识。
对照检查材料: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行由表及里、由外到内、从现象到本质的分析,真正触及自己的灵魂;本着剖析自己不怕严、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灵魂不怕痛的精神,对产生问题的原因、后果、危害逐一进行分析,不漠视、不淡化、不回避、不推卸,并上升到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加以审视,破脓排毒、刮骨疗伤。
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时直奔主题,敢于揭短亮丑,见筋
见骨,深挖自身的“四风”问题,没有用客观原因做缓冲和铺垫,而是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力求点中自己的“痛处”和“要害”。联系个人成长经历、工作实际和内心思想,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党组9位成员共自查“四风”方面的问题142条;6个支部38名党员共自查“四风”方面的问题512条。相互批评时到位中肯,党组各成员敢于直面矛盾、敢于正视问题,焦点对准“四风”,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不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不拿班子问题掩盖个人问题。既严肃认真,又辣味十足,既真刀真枪,又民主活泼,既避免了“不及”,走过场,没辣味,又避免了“过头”,勾通不到位,影响和谐。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党组各成员共提批评意见129条;6个支部38名党员共提批评意见544条。
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针对“问题清单”所列举的“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院党组高度重视,由一把手负责,党组4次召开专题会集中围绕文风会风、公款吃喝、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六难三案”、制度虚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具体措施,细化整改项目、目标、时限、及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党组书记带头示范,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班子和个人的“四风”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台账,对照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切实做到边学边改,早改真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研究确定“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奢侈浪费、公车管理、三公经费管理、公款吃喝、中梗阻、“吃空饷”、侵害群众利益等专项整治10个。全面
清理规章制度,对《鲁甸县人民法院综合督查制度》予以废止,对《鲁甸县人民法院公文处理规定》等8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新建了《鲁甸县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机制》等6项制度。
五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参与抗震救灾。“8·03”地震发生后,院党组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法院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组织41名干警开赴震中龙头山镇救援,共救出伤员74人,其中遇难11人,重伤13人,轻伤50人。按照县委、政府安排全面负责龙头山镇新民村的生命抢救、过渡安置、恢复重建工作。成立“新民村抗震救灾临时党支部”、“新民村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新民村8.03抗震救灾工作领导组”统筹新民村抗震救灾工作。截至目前,共转运和发放大米73520公斤、食用油2076桶、三色塑料布804卷、发电机16台、折叠床1666张、棉被4387床件、搭建帐篷1108顶,确保新民村受灾群众家家有帐篷住、人人有饭吃。走访核查灾情1087户、4397人,排查倒塌房屋386间,严重损坏641间,一般损坏60间,确保数据准确,灾区群众利益不受损。根据职责要求,办案救灾两不误,设立“帐篷法庭”、法律服务咨询点,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8月3日至10月15日,“帐篷法庭”收案47件,结案40件,处理来信来访95人次,法律咨询服务点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1件,结217件,处理来信来访432人次。
六是强化统筹兼顾,审执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审执工作相结合,与转变干警作风相结合,与司法
改革相结合,与联系服务群众相结合,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全面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对全体法官干警日常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纪律作风和司法行为等实施常态化监督管理,通过改进作风,法官干警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都有了明显转变。1至9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249件,结案1196件,结案率95.76%,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13%,结案率全市法院排列第一。民商案件调撤率93.5%,调解兑现率86.73%;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场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47件,裁判案件上访率为零。同时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强化了司法公开工作。1至9月,为191名农民工追回并兑现工资416万余元,另执结民生类案件29件,到位标的12.35万元。依托门户网站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积极推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及庭审“四公开”制度。1至9月,详细公开审判案件信息106件、开庭信息129条、裁判文书59份、庭审录音录像122件。
(段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