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姜光文 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法庭,现在开庭。在离法庭最远的铁锁乡某村委会村民家里,年过四旬的庭长姜光文敲响了法槌,在农家小院里审理一件子不养母的赡养纠纷。 姜光文,26年扎根审判一线,从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庭长
记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姜光文
“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法庭,现在开庭…。”在离法庭最远的铁锁乡某村委会村民家里,年过四旬的庭长姜光文敲响了法槌,在农家小院里审理一件子不养母的赡养纠纷。
姜光文,26年扎根审判一线,从书记员一步步成长为庭长,先后两次到法庭工作,脚步踏遍了辖区的山山水水。在他的记忆里,这样的开庭早已经是家常便饭。
只要用心再棘手的案件也能化解
2009年大姚“7.09”地震,姜光文法官负责震区巡回法庭的工作。也就是这一次,很多人知晓了他的办案理念。震区里,老王和老李家因为健康权纠纷来到了法庭,双方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很委屈。法庭即立即审,开始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按法律规定,健康权案件只要核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按照各自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失就可以了,可是细心的姜光文总觉得,这淳朴的邻里间打架,到底是什么引发的呢?在他的反复追问下,事情的脉络逐渐清晰了起来。原来,老王和老李家都在震区,房屋相邻,两家历来就有些小矛盾。地震震倒了老李家的房屋,也让老王家的房屋局部受损。在统计震后损失的过程中,老王非说他的房子受损和地震无关,是老李家房屋倒塌造成的,要求老李赔偿,这给震损统计带来了困难。老李失去了家园,内心很痛苦,而老王的要求也让他很气愤。一怒之下,双方动了手。找准了缘由,化解纠纷也就有了头绪。姜法官从双方相邻权纠纷入手,结合国家震后恢复重建的政策,和他们拉起了家常。还到现场对双方的相邻权纠纷进行了实地查看,和民政部门一道重新统计了震后损失。多年的矛盾解了,老王和老李一起住进了医院,还成了互相照顾的“病友”。
办案方式灵活,喜欢“刨根问底”,化解矛盾纠纷效果好——这是姜光文法官给群众的深刻印象。司法所的彭所长,他的老邻居这样评价他“他总能站在两方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契合点,让当事人不仅结了案,还解了怨,顺了气!”
为民解忧我的痛算不了什么
出门四件事:国徽、卷宗、茶杯和干粮。这是法庭每位干警的共识。法庭辖区人口8万多人,最远的村委会距离法庭300多公里,石羊法庭实现了巡回审判全覆盖。就是在这巡回的过程中,姜光文和他的同事们,背着国徽,提着卷宗,吃着干粮,解着民忧!
2014年6月的一天,按照法庭工作安排,需要到三台乡开展巡回审判,不巧的是姜庭长多年的颈椎病又犯了,大脑昏沉沉的。法庭其他工作人员见他这样,擅自决定改期。姜庭长知道后,生气的说,“怎么能因为我的原因就随便改期了,现在是农忙季节,当事人都等着呢!”忍着病痛,姜光文开始了巡回审判。这次的一件核桃赔偿案件,是当地很有代表性的案件。该赔偿案件在起诉到法庭前,双方因核桃树产权之争打了好几年官司,经一审二审判决,后来一方多次上访,矛盾难以平息。双方为产权之争耗时5年多时间,各自支出的费用达十几万元,每年还为打核桃的事情,闹得面红耳赤。巡回审判路上,他顾不上病痛,边看卷宗边和同事讨论案情。到了案发地后,他们又走了2公里山路,把巡回法庭开到了核桃树下。在当地村委会、翻译人员、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参与配合下,他摆事实讲道理,用了6个多小时,终于让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侵权人自愿当庭将抢打了5年的核桃款一次性交到对方当事人的手中,多年纠纷得到化解。而他的颈椎病,也在这一次次的忘我工作中,成了他心中“难言的痛”。
人民满意是对我最大的褒奖
2014年3月份,姜光文站在滇池会堂的领奖台上,从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晋明手中接过2013年度“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的奖杯和证书,这是对他多年审判工作的最高评价,也是对这位多年扎根基层的乡土法官的充分肯定。张主任的颁奖词很中肯:“姜光文常年爬山涉水,深入群众,他善于做群众工作,他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开到田间地头,用脚步缩短了法律到人心的距离,昭示了正义的庄严,为百姓苍生写下了“相信法律”四个大字。”
荣誉是肯定,也是鞭策。生于农村,长在基层,年过四旬的姜光文法官,心中装着群众,时刻不忘群众。每次到村委会巡回,他总是在前一天就安排好行程,争取一次多到几个村委会,多走访几户村民。
柳树塘村委会七组的高玉兰老人,是一件赡养纠纷的原告。当姜光文第五次去她家调查案情时,她动情的说:“我没有想到你们会这么尽职尽责”。这段话,是有缘由的。原来,老人的一个老姐妹几年前也因为赡养纠纷到过法庭,虽然案件判决了,但是老人的孩子外出打工,几年都联系不上,案件执行不了,经常和她诉苦。
儿子把她的田地占了,又不尽赡养义务,还请了代理人准备与她对簿公堂。老人虽然起诉了儿子,心里颇不是滋味。姜光文多次到老人家里了解情况,把她的儿子、儿媳通知到法庭做工作。
“家有老,是一宝,对老人不孝道,在村里也抬不起头啊!”通过姜光文细致的工作,儿子、儿媳认识到了自己的“过分”,在法庭调解室当面向母亲道歉,并承诺保证其生活必需。案件调解后,姜光文法官一到村里巡回就会去老人家里坐一坐,了解她的生活情况。现在,一家人重新生活在一起,和和睦睦。村里人都赞扬老人福气好,一场官司让家庭和睦了,儿女懂事了。
“不管组织给我什么样的荣誉,我始终是一个法官,办案是我的老本行,化解矛盾纠纷是我的天职,群众肯定是对我最大的褒奖,这永远不会变。”这是他的心声。
为民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6年与法相伴,26年人生风雨路,两次下基层法庭工作。无论岗位如何变化,获得过什么荣誉,他都不忘初衷,不改本色,继续行走在法庭辖区的山寨里,用自己的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对群众的深厚感情,用一方小小的法槌,敲响正义的号角;用自己单薄的身躯,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厚重与坚持。
(作者:云南大姚县人民法院 刘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