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联席交流制度以来,巧家法院与该县工商局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交流会议,共同提高执法水平。11月14日,两部门再次在工商局会议室举行了2014年度联席会议,巧家法院副院长许德兴、行
云南高院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工作与行政审判工作的联席交流制度以来,巧家法院与该县工商局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交流会议,共同提高执法水平。11月14日,两部门再次在工商局会议室举行了2014年度联席会议,巧家法院副院长许德兴、行政庭庭长何劲松,县工商局副局长肖勇、法制科科长赵巧吉等参加会议。
交流座谈上,双方就新修订的《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章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交流学习,对两部门相关信息进行反馈,就执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交叉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探讨,起到了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作用。许副院长表示,通过联席交流,能促进法律法规的把握和执行,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肖副局长表示,联席交流三年来,该局在执法工作中严格程序、规范执法,效果较好,大大减少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瑕疵或错误发生,有效维护社会市场经济发展。
(何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