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法院执行工作讲究“法理情”交融艺术

2014-11-26 20:14:48 213
绥江法院在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始终掌握以人为本、促进邻里和睦的原则,不机械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把法理情交融的艺术贯穿到执行工作中。 执行吴付荣与温顺金民间借贷一案便是例证。温顺金因生活所需向吴富荣借款8000元,到期后
  绥江法院在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始终掌握以人为本、促进邻里和睦的原则,不机械执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把“法理情”交融的艺术贯穿到执行工作中。
  
  执行吴付荣与温顺金民间借贷一案便是例证。温顺金因生活所需向吴富荣借款8000元,到期后多次催收无果,该纠纷绥江法院民庭经审理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吴付荣向绥江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温顺金为能偿还债务,举家到离家千里之外的浙江省打工,吴付荣误认为他是外出逃避债务,一气之下,将温顺金家的窗户玻璃打烂,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马上意识到,如果不及时处理,也许事态还要扩大,于是马上电话联系温顺金,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对吴付荣提出严肃批评,在反复多次耐心的工作下,温顺金通过银行将其义务款汇到了法院,吴付荣也将损害的玻璃修复,本案实现案结事了、彻底执结。(王云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