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岳母家发泄庭审中流泪

2015-01-16 15:15:59 61
被告席上坐着一被明目清秀的80后男子,他不是因为盗窃,也不是吸毒,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头也不好意思抬起,他是因为夫妻闹矛盾闯进岳母家而被公诉机关起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红与其妻李梅关系不融洽,2013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杨红动手殴打李梅,后李梅
  被告席上坐着一被明目清秀的80后男子,他不是因为盗窃,也不是吸毒,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头也不好意思抬起,他是因为夫妻闹矛盾闯进岳母家而被公诉机关起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红与其妻李梅关系不融洽,2013年4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杨红动手殴打李梅,后李梅便带着小孩回娘家(杨青家)居住并于2013年5月2日向龙头山法庭起诉,要求与被告人杨红离婚。同日,经龙头山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好协议。同年11月4日,李梅再次起诉离婚,法庭组织双方调解,但调解未果,双方发生争吵后被告人杨红离开法庭。被告人杨红认为李梅要与其离婚是受到了其岳母杨青等人的唆使,于是决定报复其岳母杨青一家。同年11月5日11时许,被告人杨红提着钢管到其岳母杨青家东南侧后门处,用钢管将其岳母杨青家后门捅开后强行进入杨青家住宅,此时被害人杨青在其家附近的菜地里,听到响声后赶回家。被告人杨红进屋后用钢管打砸杨青家的玻璃茶几、铁锅、洗衣机,其要继续打砸物品时被杨青拉到院坝后就逃离了现场。
 
   杨红未经他人允许,强行进入杨青家住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依法惩处。但鉴于本案的发生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且民事部分已当庭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被告人杨红亦取得了被害人杨青的谅解。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因素,被告人杨红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依法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李姜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