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法院:四措施强势开展“春节集中执行积案”活动

2015-01-22 18:10:02 107
又是一年春又近,每逢春节期间,都是人民法院的一个工作高潮期。为了回应好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执行工作新需求。彝良县人民法院党组经过研究讨论,决定从2015年1月12日至4月15日期间,强势推进和开展春节集中执行积案活动。为了顺利开展好本次执行活
   又是一年春又近,每逢春节期间,都是人民法院的一个工作高潮期。为了回应好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执行工作新需求。彝良县人民法院党组经过研究讨论,决定从2015年1月12日至4月15日期间,强势推进和开展“春节集中执行积案”活动。为了顺利开展好本次执行活动并收到良好的效果。彝良县人民法院制定了详细的专门执行活动方案。方案主要从四方面强势有劲的推进工作开展。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本次“春节集中执行积案”活动的开展。执行活动从来不松手,本次春节集中执行是彝良县人民法院在新时期,继续从纵深层次深入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又一次体现。也是为了更好确保权利人利益实现的执行活动。为了让本次春节集中执行活动有一个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执行队伍。彝良县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马永祥为组长、执行局局长秦振跃为副组长,执行组下辖三个小组的坚强队伍。强势的组织领导和执行队伍,为这次执行活动即提供了组织保障,也提供了队伍和人员保障。
   第二,延长开展活动的期间,强势推进本次“春节集中执行积案”活动开展。方案规定,本次春节集中执行活动期间为三个月,即从2015年1月12日到2015年4月15日。活动涵盖整个春节期间。对于落后地方的执行工作,春节这个期间,就是最好的“寻找当事人”和“查明被执行人基本情况”的有利时机。是否能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直接关系到本次执行活动的效果,也直接影响到一些反映民生案件的执行。因此,延长执行期间将工作开展到底,是本次执行工作一个显著特征。
   第三、突出执行重点,强势执行涉民生类案件。执行方案列明:本次执行活动的重点为涉民生、金融、申请人为特困难群众、信访案件等反应强烈的民生案件。这些案件,一方面作为一个点面,即反映了新时期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和执行需求。也是考验人民法院新时期工作的一块试金石。因此,开展好这次执行工作,就是在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和号召。
   第四、严格工作纪律和责任,广开监督大门开展“阳光”大执行,强势树立法律权威。本次“春节集中执行积案”活动在制定相关目标任务的同时,也严格制定了相关的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活动。方案要求参加执行活动的干警以身作则,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在严格责任的同时,彝良县法院还发放各种廉政告知书、法官承诺书等监督材料广开监督大门。严格让执行活动在人民的群众的监督和“阳光”之下进行。这种“阳光”执行,在让人们群众即理解了人民法院的辛苦工作,也让人们群众在执行中感受到了司法权威,让执行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制宣传工具促进了法制建设。
   彝良县人民法院院长兼本次执行工作组长马永祥在动员大会上强调:“东风吹、战鼓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人民法院新时期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也给人民法院提高司法为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希望每一位干警继续勇于进取,依法执行,带头遵守法律,努力促进矛盾化解、努力为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赵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