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法院农家庭院里响起法槌声

2015-03-13 21:08:38 148
两张桌子,几把椅子,两排长凳,墙上挂着叶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横幅,法官和当事人往位置上一坐,一个简单的审判庭出现在大家眼前。这一天,来自叶城法院的法官们在柯克亚乡某村民家的庭院里敲响了法槌。 近期,因原告年纪大行动不便,叶城县人民法院民事
  两张桌子,几把椅子,两排长凳,墙上挂着“叶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横幅,法官和当事人往位置上一坐,一个简单的审判庭出现在大家眼前。这一天,来自叶城法院的法官们在柯克亚乡某村民家的庭院里敲响了法槌。
  
  近期,因原告年纪大行动不便,叶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庭的法官来到柯克亚乡,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吐某和古某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老两口生育三子四女,古某现患病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吐某也年高体弱,生活需要照顾。三个儿子在同村居住,四个女儿出嫁他乡,但七子女对照顾老人一事却是相互推诿,均表示没有能力赡养,无耐二老将七子女告到法庭,诉请与第三子共同生活,其他子女承担赡养费。
  
  庭审中,七个被告各自诉说自己的难处,均说没有能力独立赡养老人,老人也不愿七子女轮流照顾。虽经庭长、法官、村干部对子女百般劝说,该案也没能以调解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最后法庭当庭宣判。判决原告与其三子共同生活,其他子女每人每年承担原告古某护理费1500元及二老的生活费2000元,合计3500元。
  
  宣判后,承办法官又向村民宣传了赡养方面的法律知识,释明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但要从经济上要对老人予以付出,而且要多看望、多关心老人,照顾好他们的生活起居,做到一个孝敬子女应尽的义务。
  
  (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