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细雨润无声----会泽县法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纪实

2015-03-16 19:32:54 158
近年来,会泽县法院充分发挥涉少案件审判的教育、服务、育人功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始终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先后推行了家庭式圆桌审判、三帮法、六讲六促法、组合预防、社会调查、送达忠告书等多项
  近年来,会泽县法院充分发挥涉少案件审判的教育、服务、育人功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始终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先后推行了“家庭式圆桌审判”、“三帮法”、“六讲六促法”、“组合预防”、“社会调查”、“送达忠告书”等多项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家庭式圆桌审判”: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由于身心特点,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人往往对法庭“居高临下”的审判环境极易产生畏惧心理和紧张情绪,不利于开展法庭教育。如何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障碍,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一直是会泽法院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结合自身实际,会泽法院设置了“家庭式圆桌审判”模式,庭审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指定辩护人,庭审采取温暖感化法、耐心说服法、父母关爱法、前途指导法等方式进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用宽松缓和的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将情与法融合在一起,开启失足少年的悔悟心门。
  
  在小谢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通过“家庭式圆桌审判”模式,小谢在庭审结束后对着父母跪了下去,哭着说道:“对不起,儿子让你们操心了。”又对着被害人家属说道:“对不起,我让你们伤心了,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儿子!”两方父母都泪流满面,被告方父母积极赔偿了12万元,得到了原告方父母的谅解,原告方父母表示:“活着的人,因为心中有爱,所以选择谅解,只为能挽救另一个活着的灵魂。”最终该案民事部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刑事部分对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会泽法院“家庭式圆桌审判”弥补了法庭严肃有余、关怀不足的弱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人性化审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最大限度适用轻缓刑。偶犯、盗窃、抢夺、诈骗等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如实交代并积极退赃的,犯罪情节较轻的,多适用缓刑、拘役、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对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2010年以来,会泽法院对未成年罪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单处罚金等轻刑比例达81%,其中缓刑率为52%。
  
  “三帮法”:将帮教贯穿庭前、庭审、庭后
  
  “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和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的对象,少年庭的工作应以保护和关爱为重,要充分利用庭前、庭中、庭后的有利时机对他们进行入情入理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塑造自我。”会泽法院主管少年庭工作的副院长张明翔如是说。
  
  为了避免由于审判期限过长,不利于感化被告人以及难以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接手少年案件的法官会第一时间开始庭前奔波。会泽法院坚持由主审法官庭前亲自向未成年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以家人、朋友的身份和口吻,用平和的语气、关爱的态度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名和有关法律规定,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原因和真实思想动态,找准帮教突破口。
  
  会泽法院还从妇联、关工委、教育等部门中选聘人员作为社会调查员,在开庭前专门对未成年被告人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家庭、学校、亲友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社会交往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表现等基本情况,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院将此作为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参考依据,使少年审判既能保持相对的司法独立,又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在庭审中,通过“家庭式圆桌审判”进行减压审判、合力帮教,巧用“六讲六促法”。一讲法律,促使其认罪服法;二讲危害,促其看清后果;三讲根源,促其悔罪反思;四讲道德,促其改恶从善;五讲典型,促其学习先进;六讲前途,促其走向正途。通过有针对性地用具体生动的事例教育、感化失足少年,使其认识到导致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让其正确对待法院审判,吸取教训,认真悔改,使法庭帮教起到良好效果。
  
  为了较好的进行延伸教育,会泽法院坚持庭后帮教。建立健全了“未成年缓刑犯回访考察”、“未成年犯回访考察”等制度,为每个未成年犯建立一份跟踪回访档案,做到有监管措施、有监管人保证书、有悔罪书、有回访材料,使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定期回访”、“集中回访”、“个别回访”、“联合回访”、“有信必访”相结合,联合家庭、学校和社区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2010年以来,会泽法院建立了161宗回访档案,坚持对每名未成年犯每年回访2次,五年来共计回访达500余人次。
  
  在未成年人小张、小侯、小顾抢劫一案中,三名被告人均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案发时其中一名被告人为在校初中生,一名刚缀学一个月,一名缀学三个月,因为好奇好玩而实施抢劫,抢劫的对象均是在校中小学生,抢劫金额多的为一百多元,少的则只有几元,抢到的钱均花销于上网和吃米线。会泽法院将三名未成年犯纳入了回访帮教计划,督促两名缀学被告人的家长让他们重返了校园。除定期回访外,法官还经常打电话询问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改过自新,好好做人。2014年8月,三名未成年犯不约而同的向“法官妈妈”打来报喜电话,告知他们均顺利考入职业学校,学习一技之长后就可以找个好工作了,感谢法官妈妈让他们回归正途,以后会好好做人,不辜负法官妈妈的殷切希望。
  
  “延伸”:打出“组合拳”预防少年走歧途
  
  会泽法院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方针,加强与学校、家庭、社会的联合共建,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延伸职能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社会矫治。会泽法院充分运用社会矫治功能,积极探索对失足少年实行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为少年犯的改造寻找一个平台,有力地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付某因犯非法拘禁罪,于今年6月被会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缓刑三年。承办法官崔寞梅发现付某一直闲散在家,极不利于自身改造。付某在案发前曾做过建筑装修工作,崔法官亲自跑了辖区内几个建筑工地,最终帮助付某找到了一份室内装修工作。崔法官鼓励付某:“人不怕犯错误,重要的是知错能改,社会并不会抛弃你,你也不能把自己封闭于社会之外。”付某表示会勇敢地告别过去,面向未来,一定成功完成缓刑考验期内的改造。
  
  创办少年模拟法庭。为改变传统的灌输式的思想教育模式,会泽法院探索创办了少年模拟法庭。依托法院每季度开展一次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少年庭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通过自编、自导,邀请学生担任庭审角色,自演法庭审理全过程,用真实的案例,使学生在身临其境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2014年,仅会泽县实验高级中学就有4批次300余名学生在会泽法院体验了少年模拟法庭,得到师生一致好评。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许多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知法,不懂法。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是非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会泽法院加强与各级中小学校的联系合作,选择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将庭审开进校园,通过阳光司法,以案释法,努力促进未成年人良好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的形成。同时,会泽法院一直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到学校开展专门的法制讲座,现身说法,为广大教师和学生进行普法教育。2010年以来,会泽法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0场次,累计为30000余名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了积极作用。
  
  制作“忠告书”。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老师。会泽法院选取典型个案,根据案件的性质、犯罪原因、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和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制作专门的忠告书送达家长。忠告书通过情理交融、通俗易懂的讲解,告知家长从案件中吸取家庭教育失误的教训,指导他们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营造健康积极的家庭氛围,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忠告书上均留下少年庭法官联系电话,便于家长与法官之间能随时沟通联系,共同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寒来暑往,四季更替,会泽法官们用爱心和真诚,唤回了一个又一个回头浪子,少年审判工作成为了会泽法院一面鲜红的旗帜。在未来的岁月里,法官们依然会捧着拳拳之心,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扬帆护航。
  
  (作者: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  毕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