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效能,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岳普县法院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真抓实干,通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达到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的目的。
一是抓好庭审规范。出台规范化硬性要求,加强庭审经验的培训和庭审评查力度,全面提升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建立健全庭审规范制度,坚决杜绝不按时开庭、不按规定着装、接听电话、随意走动等庭审失范行为。
二是合理界定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职责。强化审委会的审判功能,明确合议庭职责,进一步实行审判长为主导的合议庭责任制,强化合议庭作用。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抓住审判管理是提升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效果的这个“牛鼻子”、“方向盘”,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裁判环节管理、审判绩效考评、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合理均衡结案、网上信息和案卷信息核查等,全面促进各项审判环节的管理。
四是深入开展降“三率”活动。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是体现案件质量的“风向标”。一方面要做实做细审判工作,减少上诉,另一方面要加强裁判工作,确保案件上诉后能达到维持的底线。(申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