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获此殊荣。 自法治县创建工作以来,南郑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法治南郑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细胞工程和延伸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突
3月10日,全国普法办通报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获此殊荣。
自法治县创建工作以来,南郑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法治南郑”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细胞”工程和延伸法制宣传的重要载体,突出创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法治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236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各1个,法治社区3个,诚信守法企业6个,法治校园19个,法治镇5个,执法窗口示范单位12个。
近年来,中共南郑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始终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法治南郑”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为法治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县上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立了26个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各镇、部门也层层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县各镇、部门、行业建立普法工作机构118个,专兼职人员4200余人。二是专题研究,制定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2009年制定了《关于开展法治县及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法治创建阶段性目标,以及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实施大规模、全方位法治创建工作规划了蓝图。三是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建立健全了“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治镇”、“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执法窗口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和考核标准,从2009年开始,将法治创建工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综合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政府每年与乡镇、部门、驻县单位和企业签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五五”到“六五“普法期间,南郑县大力度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首先从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入手,结合开展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2006年首批174个行政村分别被市、县表彰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巩固过去创建成果的基础上,2008年我县开展了第二批市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2009年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高潮带动了各项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三是通过加强依法治校、治企、治村和行业治理,有效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建规格逐年提高,2011年,南郑县汉山镇高庄村被民政部、司法部表彰命名为第四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上,命名“法治镇”5个、执法窗口示范单位和“法治校园”各1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45个、诚信守法企业5个。连续两年在创建的基础上,对已创建的法治示范单位进行了复查。2014年南郑县五里店村和油坊社区分别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是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积极培育法治创建示范点,通过示范点辐射带动全县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2009年,南郑县8个单位被确定为市级基层法治创建示范单位,通过加强对示范点的引导,完善了制度建设,成为一批重点法治创建示范单位。2013年,建立了法治创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南郑县被推荐为省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同时确定大河坎镇、阳春镇作为市级创建联系点,南郑中学为省级创建联系点,通过培育联系点,带动了全县各单位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也推进了“六五”普法的深入开展,2013年南郑县被表彰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五是为巩固创建成果,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南郑县积极组织开展依法治县调研活动,撰写《坚持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体系的调查与思考》、《浅析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现状、成因及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策的思考》、《浅议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等文章的调研报告60余份,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理论基础。
法治县创建活动至今,通过学习与实践,南郑县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有了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在实践中,全县干部能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工作,学会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各项工作,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逐年提升。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司法局 杨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