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精神。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18人参加了学习。 会上,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高丽萍同志在学习中重申,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是法院干警做好当前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院
4月7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精神。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18人参加了学习。
会上,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高丽萍同志在学习中重申,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是法院干警做好当前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院干警要逐字逐句逐条理解和把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社会形势和肩负的艰巨任务。要通过反复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把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宗教领域严峻复杂的形势,在提高“一个认识”,研究“两个规律”,解决“三个问题”,处理好“三个关系”,做到“三个心中有数”上下功夫,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行动和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大家纷纷表示,学习11号文件精神非常重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坚定立场,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敢于动真碰硬,打头阵、树标兵、做表率。(徐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