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推行立案登记工作动员部署会

2015-04-30 19:33:28 186
4月28日下午,盐津法院召开推进立案登记动员部署工作会,大会由院党组副书记杨贵明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该会对深入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该会提出全体干警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规范立案登记行为,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律登记立案,
  4月28日下午,盐津法院召开推进立案登记动员部署工作会,大会由院党组副书记杨贵明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该会对深入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该会提出全体干警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规范立案登记行为,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一律登记立案,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推进。
  
  会上,院党组书记邓自禄就立案登记工作作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邓院长强调,立案登记工作的推行是盐津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到立案工作是保障当事人诉权、维护人民群众宪法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家要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确领会立法精神,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要求,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彻底解决解决“立案难”问题。
  
  期间,参加省市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工作培训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朝刚同志和立案庭刘明刚庭长就立案登记工作进行了专门讲解。他们分别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义、受案范围、相关程序、有关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讲解和剖析,让广大干警对立案登记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为盐津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的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立案庭和派出法庭要严格执行登记立案范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实行登记立案,此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但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是简单意义的“挂号登记”,登记立案的案件应当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杨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