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秉承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秉承“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团结拼搏,求实创新,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特别是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突出管理创新,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业
我县法律服务队伍主要包括时代潮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和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队伍庞大,构成复杂,素质参差。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个别人大局观念淡化、个人利益至上、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坚持把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列入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落实措施,虚实并举,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大力推进公正廉洁执业。一是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与基层司法所考核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二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抓手,以“忠于法律、崇尚道德、严守纪律”主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访民情、送法律、调矛盾、解民困”活动,积极构建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长效机制。三是不断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再次修订完善《城固县法律服务人员廉洁执业10条规定》,印发全体法律服务人员学习落实,年初、年中和年底由县局纪检组牵头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加大查处力度。四是强化执业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分期分批参加省市县业务培训,并通过年检和年度考核等手段,引导和督促执业人员钻研业务,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五是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力,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倡导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全县重点工程建设。上半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刘超、潘浩光两位律师免费参与政府重大工程、重大审批事项调研13起,提出审查意见5条。积极倡导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县局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法制办联系沟通,研讨为省人大代表服务的具体办法,落实省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措施,搭建了县人大与律师事务所为省人大代表服务的平台。在本县召开“两会”期间,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各代表团、会议组为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送上《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城市实用法律知识100问》、《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和《有纠纷找司法》、《三秦法治颂》等法律法规书籍和普法宣传光盘,开展了送法上门、送法到人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得到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也受到上级的表彰肯定。去年,我县时代潮律师精心组织时代潮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司法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体法律服务人员深入镇、村,协同辖区司法所、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等单位,举办讲座宣讲《人民调解法》,摆摊设点宣传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向干部群众赠送法律书籍450册,宣传法律知识36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0多人次,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两期,帮助镇、村调委会调解疑难矛盾纠纷21起,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司法所的高度赞扬。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时代潮律师事务所参与调处由政府领导牵头包抓的重大矛盾纠纷及缠访缠诉案件23起,为政府依法行政和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县公证处与土地、林业、农业部门联合发文,紧密配合,主动参与土地、林权承包流转工作中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入户面对面办理土地、林地承包流转公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规范创新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我局发动机关全体人员,集思广益,探讨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创新的举措。我们推行了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了规范化法律服务机构创建标准:一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电话、办公桌椅及设施齐全,干净卫生。二要制度齐全,业务流程、照片公示,收费许可、收费标准上墙。三要建立咨询和受理案件登记簿。四要达到“四统一”。即︰统一收案、统一指派、统一收费、统一结案。五要实行业务开展情况月报制度。六要定时定期交流培训。七要严格年终考核、严把年检注册关。目前,包括时代潮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和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内的12个法律服务机构均达到规范化标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面貌一新。
法律服务工作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本上是各自为战,这就难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甚至,一些人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正、水平不高,盲目自大,诋毁他人。为了促进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我们出台了城固县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旁听点评制度”,首先在全县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推行。其内容包括七个环节:一是代理案件庭审信息上报。由各法律服务所将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的名称、受理法庭、当事人情况、案件代理人、基本案情、预约开庭时间等信息书面上报局公律科。二是确定旁听点评的代理案件。公律科根据收集汇总的代理案件开庭时间,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旁听点评案件。原则上,每月确定2-4案进行旁听,也可根据县法院和基层法庭确定的开庭时间灵活调整旁听次数和旁听案件。力争每个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年至少有两个代理案件参与旁听点评。三是组织旁听。由县局主管领导带队,邀请部分资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公律科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并对代理人的庭审发言做好记录。四是组织点评。庭审结束后,由分管领导主持,请主审法官及参加该案旁听的人员,就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中的态度、庭审前调查取证等准备工作、庭审中举证、质证、辩论、法律法规的适用、代理案件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评议,指出其优点和不足,最后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并向该案代理人提出整改意见,责成限期整改。五是整改回访。局公律科就该代理人的整改情况按时进行回访,收集整理资料,听取当事人意见,民主评议打分,完善代理案件旁听考评台账。六是定期通报。局公律科每半年就旁听代理案件考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总结代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七是列入考核。将旁听考评情况列入各法律服务所年度集体和个人考核之中,作为评优树模和年检注册的重要依据。推行该制度以来,我县共旁听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11案,引起了全体法律服务人员高度重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得到法官和当事人的好评。
下半年,我们将以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全县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管理,大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立志为我县打造一支高素质、规范化、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队伍。
(城固县司法局:杨红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