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工作繁杂、任务艰巨,为了更好地搞好各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决定改革庭室管理办法,力争在现有管理的基础上提质增效,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改革庭室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提高审判效率方面: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要求每位审判法官必须在案件审限的半数时间内审结案件,即简易程序案件在一个半月内结案,普通程序案件在三个月内结案。庭室内勤在到期的前十天内向承办人发出提醒通知,对于确实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的,要向庭长说明原因和理由,并提出具体结案最后时限和结案方案。
提高审判质量方面: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要求每位承办法官对自己承办的案件终身负责,在任何时候发现问题都要追究承办法官的责任。为了保证案件质量的提高,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创立法官咨询小组,对于本庭室出现的疑难案件,承办人认为吃不准、定不下的,可以请求咨询小组讨论,咨询小组给案件承办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但咨询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没有约束力,承办人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
提高案件归档率方面:
对于目前案卷及时归档效率不高的实际情况,院民事审判庭提出,案件审结后在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归档任务。案件结案后二十日还没有完成归档的,由庭室内勤在内网上对承办书记员进行提醒,承办书记员如果预计在结案后三十天内确实不能完成归档任务的,应当在庭室内勤提醒后三日内向分管副庭长汇报情况,说明不能按时归档的理由并承诺案卷归档的最后期限。
(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