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官司,七年执行,得偿所愿

2015-05-12 09:45:14 83
从2007年6月10日起,申请人王某第一次来到哈密市法院执行局,要求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刘某返回自己的房屋,到2015年5月11日,申请人王某拿到39万元补偿款,这七年间法官付出的种种努力,终于让这起历经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环节,前后历时十一年的房屋产
  从2007年6月10日起,申请人王某第一次来到哈密市法院执行局,要求法院督促被执行人刘某返回自己的房屋,到2015年5月11日,申请人王某拿到39万元补偿款,这七年间法官付出的种种努力,终于让这起历经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环节,前后历时十一年的房屋产权纠纷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7年6月,接到执行申请后,哈密市法院法官通过社区、派出所和申请人,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刘某的下落,前后查找了三处被执行人刘某的住所,要求其搬离申请人王某所有的房屋。刘某表示该房屋早已卖给其妹刘女士。刘女士则表示虽然自己因无力承担过户费用而迟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该房屋系其合法购得,自己坚决不搬离。
  
  哈密市法院法官找到刘女士,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告之继续抗拒执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联系社区干部和政法委领导主持双方协商解决方案,但刘女士坚称该房屋系合法购得,如果将房交出自己损失巨大而坚决不搬离,种种解决方案都被其否决。几年来,刘女士及其家人多次以死相威胁抗拒执行,执行工作几度被迫中止,申请人王某则因本案得不到执行而多次上访。
  
  哈密市法院法官并没有因种种困难而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工作: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单独向双方作思想工作,前后协商了多次,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刘女士同意向王某支付39万元补偿款,而王某放弃房屋的所有权。
  
  历经七年不间断的执行,2015年5月11日,王某终于拿到了补偿款,他激动地感慨到:“我打了四年的官司,又经过你们七年坚持不懈的执行,现在这案子终于了结了,我原先对法官心存怀疑对法院埋怨不断,现在真的感谢法官,感谢法院,你们辛苦了!”
  
 
  (车飞  常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