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法院领导到绥江督查立案登记制工作

2015-05-25 11:40:12 102
5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发银一行六人来到绥江督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工作。 刘副院长一行检查了绥江法院立案登记窗口的运行情况,并与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察看了便民服务
  5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发银一行六人来到绥江督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工作。
  
  刘副院长一行检查了绥江法院立案登记窗口的运行情况,并与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亲切交谈;察看了便民服务设施、信访接待室。
  
  绥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大俊向省市法院领导详细汇报了绥江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并介绍了近年来审判工作、移民工作、基层基础及队伍建设情况。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工作汇报,省市法院领导对绥江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移民帮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中院周副院长表示,从近年的工作来看,绥江法院干警是经得起考验的,是一支听从指挥、能够应战的队伍!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周副院长认为,绥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思想高度统一,立案庭同志工作责任心强、耐心细致,工作平稳有序!周副院长要求,下一步要采取各种办法,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继续整合力量,加强审判。
  
  随后,省高院刘副院长作了重要讲话。刘副院长认为绥江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序。一是贯彻上级精神不含糊。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是中央的决定,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绥江法院贯彻该项工作是坚定不移的,结果也是平稳的。二是履行审判职能不懈怠。全院干警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服务中心工作不退缩。在移民帮扶、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对今后的工作,刘副院长要求:一是要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工作规定的学习,把精神学深、吃透、研究好;二是立案庭工作人员要规范行为,文明用语,努力工作,充分发挥“案件的进口、出口、服务群众的窗口”的“三口”作用;三是要借势、借力、借机制,抓好审判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四是要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争先创优,以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
  
 
  (朱润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