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妻子王梅在家吃中午饭时,李某痛斥王梅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顿时两人口角起来。怒发冲冠的李某提起一个小板凳朝王梅的头部砸去,王梅被打倒在地,心情越来越激动的李某又用菜刀将王梅颈部割伤,之后,李某向屋外跑去。跑到屋外后,看到邻居家的张小锋
李某和妻子王梅在家吃中午饭时,李某痛斥王梅和别人乱搞男女关系,顿时两人口角起来。怒发冲冠的李某提起一个小板凳朝王梅的头部砸去,王梅被打倒在地,心情越来越激动的李某又用菜刀将王梅颈部割伤,之后,李某向屋外跑去。跑到屋外后,看到邻居家的张小锋正在向自己家张望,李某随手拿起一块砖头将其头部打伤。4个月后李某被抓获,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经鲁甸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梅、张小锋所受损伤进行鉴定,王梅头部所受损伤评定为重伤,后颈部所受损伤评定为轻伤;张小锋头部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李某主动与被害人张小锋及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当庭履行了2500元的赔偿款,并取得了妻子王梅、张小锋及其家属的谅解;加之该案的发生属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犯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古人云:“清官难断家务事”,人民法院对于因家庭矛盾引发的伤害案件一般不重判,最重要的原因是此类案中原、被告双方大多都存在过错,受害人及其亲属也不希望被告人判刑很重,因为双方可能还要在一起生活,所以事后对被告人一般都能予以谅解,为此法院一般都会轻判。
(丁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