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纠纷多努力 圆满结局人欣慰

2015-06-08 14:47:07 160
原告沈应书住砍下,被告沈发欠住坎上,中间相隔一堵10米高的土坎,因被告家的会乱扔杂物到砍下,原,被告两家一直关系僵硬。近些年,雨水过多,砍上的泥土顺水而下,加之房屋年久失修,原告房屋后墙垮塌。原、被告为此矛盾日益激化,原告以上坎垮下泥土压垮
  原告沈应书住砍下,被告沈发欠住坎上,中间相隔一堵10米高的土坎,因被告家的会乱扔杂物到砍下,原,被告两家一直关系僵硬。近些年,雨水过多,砍上的泥土顺水而下,加之房屋年久失修,原告房屋后墙垮塌。原、被告为此矛盾日益激化,原告以上坎垮下泥土压垮其房屋为由,要求被告支付5万余元,被告认为根本不是其原因导致原告房屋垮塌,坚决一分不赔。原告一直奔波找各部门处理此事。村委会、司法所、乡政府都无法解决,原告到处上访,各个干部看完现场后均表示被告砍上的泥土流下的不多,不足以导致原告的房屋倒塌,原告所诉称的事实无法证实。
  
  该案件移交龙树法庭办理,主审法官考虑该案若按正常的法律途径诉讼,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实房屋倒塌的具体原因,将驳回其诉讼主张,并不利于解决邻里纠纷。庭长带领干警驱车赶往现场调解多次,被告沈发欠答应支付1500元的补偿款,但原告认为补偿款太低,无法修建房屋,双方未达成协议。
  
  为了将此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庭长与乡政府、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沟通,发动社会力量,共捐款3500元。法官释理说法分别找当事人谈话,分析案情,耐心说服教育,以5000元圆满调解了次纠纷,原被告终于有了满意的笑容。
  
  (丁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