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大战获刑又赔钱

2015-06-17 17:26:11 132
张欢与张绍系亲叔侄关系,张欢系张绍亲小叔。因张绍修建抗旱塘,张欢认为张绍所修建的抗旱塘占着其家的地,双方产生矛盾。2013年11月25日8时许,在县文屏镇马鹿沟村九社大桥处,张欢因抗旱塘的事情将张绍拦下并用拳头殴打了张绍脸部、头部各几下,张绍被打后
  张欢与张绍系亲叔侄关系,张欢系张绍亲小叔。因张绍修建抗旱塘,张欢认为张绍所修建的抗旱塘占着其家的地,双方产生矛盾。2013年11月25日8时许,在县文屏镇马鹿沟村九社大桥处,张欢因抗旱塘的事情将张绍拦下并用拳头殴打了张绍脸部、头部各几下,张绍被打后,便将此事告诉其父张伦、兄弟张田,于是张绍提着一根锄头棒、张伦提着一根木棒与张田到张欢家,因张欢不在家,为发泄心中的不满,三人便对张欢家的门窗和木门进行打砸。该事件发生后,经村委会组织调解劝说后,双方各自回到家。张绍回到家后,对被打一事心中不平,再次和其父和兄弟张田一起到张欢家找张欢,张欢看到张绍三人后便从家中提出一把铡刀来,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张田在与张欢抢铡刀时被张欢用铡刀砍伤左手,张绍用锄头棒将张欢腰部打伤,经他人劝阻后,张欢和保张田被送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该事件发生后,经派出所主持调解,张绍家赔偿了张欢医疗费、被损坏的门窗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
  
  最后,张欢、张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决张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张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李姜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