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却遭老伴无端殴打 法官调解各走各

2015-07-03 14:48:42 167
原告石某与被告肖某于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婚礼,并登记结婚,因双方系再婚,年龄均过半百,双方均与前妻、前夫生有小孩,两家孩子均已成年,孩子比较孝顺,故两老婚后没有生育小孩。近两年来,丈夫肖某经常无端殴打妻子石某,为此本
  原告石某与被告肖某于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行婚礼,并登记结婚,因双方系再婚,年龄均过半百,双方均与前妻、前夫生有小孩,两家孩子均已成年,孩子比较孝顺,故两老婚后没有生育小孩。近两年来,丈夫肖某经常无端殴打妻子石某,为此本来和睦的子女为自己的父母常吵架,甚至差点发生打架,经双方的子女劝说,也并没有多少改善。无奈之下原告石某只能起诉法院解决这段痛苦的婚姻。被告说,事发时,由不得自己的心。虽然经少言寡语的被告几次道歉也没有打动心灰意冷下定决心的原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放手同意离婚。
  
  石某临走时,无奈的向法官诉说道,他们走到这一步已本是不易,本想老来有个伴,结婚10多年,自己勤勤恳恳为了整个家服务,年纪一大把,还遭到丈夫无端的殴打,自己的儿女为此事,非常伤心,若再不离婚就不再管原告了,走到今天她已经为这段婚姻尽力了!
  
  (丁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