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将关闭 工伤案提前调解获赞

2015-07-30 17:09:19 190
孙法官,谢谢您。快两年了,终于拿到钱了,谢谢您的帮忙。7月29日,王某握着工伤赔偿款激动地说。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拿着钱回去的路上要多加小心。宣威法院主审法官孙应波说道。这是发生在宣威法院田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后的一幕。 王某
  “孙法官,谢谢您。快两年了,终于拿到钱了,谢谢您的帮忙。”7月29日,王某握着工伤赔偿款激动地说。“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拿着钱回去的路上要多加小心。”宣威法院主审法官孙应波说道。这是发生在宣威法院田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后的一幕。
  
  王某系宣威市海岱镇小白岩煤矿职工,2013年11月,在工作中被机器夹伤左手,导致左肱骨粉碎性骨折。2014年7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11月,经曲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2015年1月,王某向宣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小白岩煤矿对其进行工伤赔偿。同年4月,因为不服仲裁结果,王某向宣威法院提起诉讼。宣威法院田坝法依法受理案件后,定于7月29日开庭审理此案。
  
  7月中旬,主审法官得知小白岩煤矿因企业整合,正在清理关闭中,而煤矿法定代表人陈某也希望法庭先行组织调解,尽早将此案了结。考虑到先行组织调解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主审法官及时与王某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在海岱镇诉讼服务站进行庭前调解。7月24日,王某的妻子、代理律师彭某以及小白岩煤矿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如约到场参与调解。双方对王某受伤事实没有争议,在赔偿款数额问题上各执己见。法官从法理、情理多方面,劝说当事人双方各让一步。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白岩煤矿的法定代表人陈某于7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王某工伤赔偿款人民币126000元的。7月29日上午,陈某如约到田坝法庭将赔偿款一次性给付王某。至此,这起调解结案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的顺利解决,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徐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