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已签定金已交,开发商要涨价或解除合同

2015-08-04 16:59:31 55
近日,于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房地产开发商与多名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人已交纳了定金。后开发商为提高房屋价格,要求购房人按照提高价格后的房价支付;要么解除合同,双倍返还购房人定金。但购房人要求按照原购房合同继续履行,双方协
  近日,于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房地产开发商与多名购房人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人已交纳了定金。后开发商为提高房屋价格,要求购房人按照提高价格后的房价支付;要么解除合同,双倍返还购房人定金。但购房人要求按照原购房合同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未果后,购房人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购房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合意,是真实意思体现,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因此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合同履行。本案中,购房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了定金,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开发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求提高房屋价格,这是违反合同双方的约定,是违约行为。虽然房地产开发商以双倍返还购房人定金而要求解除合同,但这并非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开发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所以,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在本案中,并不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或事由。只有在对方同意的情形下,双方才能解除或变更合同。所以,只要不存在法定事由,合同就应当履行。综上,法院审理后支持购房人诉讼请求。
  
  (冯维兵  秦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