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三次诉请离婚 法院调解终分手

2015-08-11 17:26:21 107
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乐业法庭经过耐心调解,终于处理了一起旷日持久离婚纠纷,为一段无法弥补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家住乐业镇丫口村的原告胡某与家住乐业镇阿布卡村的被告陈某均系再婚,双方在各自配偶死亡后于1995年认识,后于1996年6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
  近日,会泽县人民法院乐业法庭经过耐心调解,终于处理了一起“旷日持久”离婚纠纷,为一段无法弥补的婚姻画上了句号。
  
  家住乐业镇丫口村的原告胡某与家住乐业镇阿布卡村的被告陈某均系再婚,双方在各自配偶死亡后于1995年认识,后于1996年6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原告胡某于2013年10月起诉与被告离婚,因证据不足于2013年11月12日撤回起诉。2014年6月原告胡某再次诉请法院离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各自生活至今。2015年7月1日,原告胡某第三次向本院诉请离婚。
  
  经过庭审及调解过程,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结婚后,因都有子女,形成两处居住,两处照管的状态。因经常发生争吵,原告胡某自2007年正月开始外出打工,期间偶有回家,现离婚态度坚决。胡某自己的两个儿女,儿子现已工作,经济收入较好;女儿现在云大读书。陈某两个儿子均在家务农,大孙子今年应征入伍。陈某也知道双方不可能和好,但认为自己与胡某共同生活20余年,共同将胡某老人养老送终,将一双儿女抚养成人,在此过程中因为做木工时不小心右眼受伤严重,几近失明,故提出要求胡某支付其经济补偿80000元,否则不同意离婚,还要一直占用胡某家两间房屋。胡某认为是自己靠打工挣钱将陈某眼睛医好的,且婚姻期间陈某都是倾向于照管他的子女,坚持不愿意补偿。
  
  为做到案结事了,庭审后,承办法官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劝说。“也许相处中陈某是有偏向于自己儿子的情况,但毕竟你们共同生活了20多年,两个娃娃从少不更事到现在均已成才,他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就现在情况来讲,你的儿子有工作了,条件相对要好点,且陈某年纪已大,有木工手艺的他眼睛也已残疾,你补偿他点也是应该的。要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承办法官还适时对胡某儿子做工作,希望其眼光看远点,要做到即使离婚了,也不要让双方再产生新的矛盾。在反复劝说下,胡某同意一个月内支付陈某补偿款15000元。见胡某松口,承办法官及时劝说陈某“胡某也不容易。胡某儿子是有工作了,但是女儿还在读书,也需要很多开支,今后两个娃娃都还面临成家,还需要很多支出。你看你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大孙子都光荣入伍了,多大的好事,可不要因为这件事闹得让别人看不起嘛。”,“现在和谐的处理了你们的纠纷,相信胡某的两个娃娃都是有见识的,他们不会忘记抚养他们长大成才的继父的……”在反复劝说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陈某将两间房屋腾空交由胡某管理使用;胡某1个月内支付陈某经济补偿款15000元。
  
  三次起诉离婚,历时2年多的离婚纠纷,在法官不厌其烦的调解下,终于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杨官升  杨德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