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狠杀死亲生子 终难逃法网被判刑

2015-09-02 15:23:28 149
23岁的维吾尔族女子阿某,在棉花地里产下男婴后,因怕被人发现随亲手将男婴杀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近日,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4年1月,阿某与男子努某结识,双双坠入情网。海誓山盟后,阿某与努某发生了关系。2014年3月
  23岁的维吾尔族女子阿某,在棉花地里产下男婴后,因怕被人发现随亲手将男婴杀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近日,麦盖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4年1月,阿某与男子努某结识,双双坠入情网。海誓山盟后,阿某与努某发生了关系。2014年3月,阿某吃惊的发现自己怀孕了。由于害怕被家人、朋友发现并瞧不起,阿某未对任何人说起此事。
  
  2014年10月20日下午4点左右,阿某和母亲在棉花地里捡棉花,母亲因故返回家中,阿某突然腹痛难忍,随后在棉花地里产下一男婴。因怕被人发现,阿某将棉花塞进婴儿口腔,并观察10分钟后确定婴儿已经死亡,将婴儿掩埋在棉花地里,自己悄悄跑回家中。
  
  2014年11月9日,布某在棉花地里捡棉花时发现该婴儿的尸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该案经麦盖提县人民法院一审后认为,阿某出于故意,杀害亲生儿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阿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宋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