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官,两年了,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哈密某公司张经理领取案款时激动的说道。 原来早在2013年哈密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内蒙古黄某公司诉至哈密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材料款177709.6元及利息。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真审核,根据规定将案
“高法官,两年了,我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哈密某公司张经理领取案款时激动的说道。
原来早在2013年哈密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内蒙古黄某公司诉至哈密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材料款177709.6元及利息。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真审核,根据规定将案件委托银行及内蒙古某法院进行财产查询。
几个月后申请人又找到了执行法官,向其询问案件执行情况,经过仔细核实,原来内蒙古某法院以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将案件退回,了解到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再也坐不住了,在收到对方法院的信函之后,积极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但仍然未果。
至今年七月,终于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内蒙古多家银行有大额存款并迅速对涉案金额进行网络冻结,同时执行法官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办理了出差审批手续,连夜赶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对冻结财产进行了扣划。至此,一桩延续两年的“无财产”案件在网络的助推下案结事了。
用执行法官高晖的话说:“这件案子能得以迅速执行,除了办案人员对案件的锲而不舍,最给力的还是网络查控。”
(任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