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贵高铁建设受阻 法院先予执行排除

2015-09-18 17:06:29 73
2015年9月17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联合多部门先予执行了一起严重影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案件,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了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了整个执法过程。 2015年8月24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
  2015年9月17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指挥下,联合多部门先予执行了一起严重影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案件,县人民检察院派出了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了整个执法过程。
  
  2015年8月24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诉与被告河南忠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鹰潭市中远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两起案件。依法向二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并通知双方到现场了解情况,但二被告消极对待,拒不配合。
  
  成贵高铁建设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原告将其承建的成贵高铁镇雄段坪上隧道工程交由二被告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二被告擅自停工4个多月,严重影响了成贵高铁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造成巨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2015年9月7日,原告向镇雄县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了担保金。
  
  为使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镇雄县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对该两案进行先予执行。2015年9月17日,镇雄县人民法院组织力量,前往镇雄县渔洞乡坪上隧道施工地点进行执行。执行中,镇雄县人民法院针对二被告聘用的部份民工仍在施工现场的实际,邀请县劳动监察保障部门的有关领导同志亲临现场对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核算,并妥善处置。执行现场有一人多次哄闹、冲击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同日15时许,镇雄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撤离现场。
  
  (徐朝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