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县委维稳办《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四个主动,切实确保中秋、国庆期间不发生不安全事故或其他不稳定问题。 主动矛盾排查。制定《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
日前,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县委维稳办《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四个主动”,切实确保中秋、国庆期间不发生不安全事故或其他不稳定问题。
主动矛盾排查。制定《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办法》,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数据,做好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工作,主动出击,牢牢掌握事态发展的主动权,采取地毯式排查,做到查不漏案,案不漏人,及时发现和掌控不稳定因素,使排查工作做到“三早”:即对苗头性的信访做到了早消化、对敏感性的信访做到了早处理、对矛盾纠纷性信访做到了早调解。
主动接待处置。强化接待工作力量,确保文明接待和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受理,快速分流,定期答复;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集体访、告急访”案件,以及涉及社会热点问题与举报等,认真受理,依法处理,化解矛盾,消除隐患,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千方百计为来访群众“引路搭桥”,指明去向。坚持定期接访、巡访、回访、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等制度。
主动风险评估。由控申科牵头,做好各科室的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对有涉检信访苗头的,及时预警、评估,力争尽最大努力、用最强的力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主动综合协调。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横向联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情况互通,增加信访案件处理的透明度。针对重点案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信访部门及信访人所在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程序、环节等动态信息,随时分析和研判相关案件的发展趋向、风险后果,确保重点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责任明确、衔接及时、归口办理、减少重访,从源头上防范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升级。
(汪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