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于素普吐尔洪因索债不成强行盗窃债务人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4年5月29日早上,被告人于素普吐尔洪找以前驾驶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五郎撒吾提,要求赔偿其摩托车被损坏的修理费300元钱。被害人
近日,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于素普·吐尔洪因索债不成强行盗窃债务人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4年5月29日早上,被告人于素普·吐尔洪找以前驾驶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五郎·撒吾提,要求赔偿其摩托车被损坏的修理费300元钱。被害人买五郎·撒吾提说现在没有钱,等到年底棉花收获后,有钱了就赔偿。被告人于素普·吐尔洪十分不满,于是他离开被害人买五郎·撒吾提来到买五郎·撒吾提的家门口,见家里没人,于是将被害人买五郎·撒吾提的院子大门砸开,将被害人的一辆小四轮拖拉机强行开了出去。
被告人于素普·吐尔洪将拖拉机开到阿瓦提县多郎乡小白什艾日克村4组将拖拉机开到附近一家废品收购站,但因价格没谈拢没能卖出去。后被告人于素普·吐尔洪又多次开着拖拉机找买主均因其无法提供拖拉机的合法来历,没有卖出去。
经鉴定,该拖拉机价值为8000元人民币。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惩处。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于素普·吐尔洪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