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走邪路 妻离女散进班房

2015-11-02 16:09:37 144
刘某与黄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之后开始共同生活,双方于同年8月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女儿,这本来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却由于黄某的好吃懒做,这个家庭却没能维持下去。2014年,刘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到兴业县法院起诉与黄某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
  刘某与黄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之后开始共同生活,双方于同年8月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女儿,这本来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却由于黄某的好吃懒做,这个家庭却没能维持下去。2014年,刘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到兴业县法院起诉与黄某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黄某某本应珍惜机会改过自新,但黄某某非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因涉嫌毒品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羁押于玉林市第二看守所。2015年刘某再次到法院起诉要求与黄某某离婚。在开庭审理前,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到看守所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开导,黄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但一切已无法挽回。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一、原告刘某与被告黄某某离婚;二、原告刘某与被告黄某某的女儿黄某甲跟随原告刘某生活,抚养费由原告刘某承担。
  
  (唐选裕  钟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