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五举措”促进结案率提升

2015-11-04 14:51:36 83
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0月31日,我院网上办案系统数据显示,共审执结案件845件,全院结案率为79.4%(计算结案率的案件包括各类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申请再审、赔偿、执行案件),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66个百分点。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名。 长
  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0月31日,我院网上办案系统数据显示,共审执结案件845件,全院结案率为79.4%(计算结案率的案件包括各类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申请再审、赔偿、执行案件),同比上升1.27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66个百分点。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名。
  
  长武法院吴院长强调要把加快办案进度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按照“解决当量、减少存量”的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底达到各庭室结案率不低于92%,解决月度结案不均、部门结案不均、法官结案不均等问题,避免年底为提高结案率,突击结案而造成的案件质量不高等弊端。
  
  全面树立均衡结案理念。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如何提升均衡结案率,准确把握调解与判决的尺度和时机,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力争做到审限均衡、质效兼优。
  
  完善审判流程,狠抓审限节点管理。加强案件流转和审限的监控。加大对简易程序转普通、扣除审限、中止、审限延长申请的审查力度,对于延长审限、中止案件一律报请审委会,同时严格执行审限预警机制,确保不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
  
  层层把关,实行案件跟踪管理。立案庭采取随机分案的方式。审管办每月对即将到规定的结案期限的案件,下发催办通知书,提醒办案人员注意审限,确保每月结案数量的均衡,避免突击结案。
  
  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加大对案件评查类型与内容的评查,注重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与转化。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和均衡结案率月通报制度,并做好审判动态分析,切实发挥好审判质效评查激励作用。
  
  责任追究,确保工作目标实现。对突击结案造成案件质量不高,引发案件当事人投诉或信访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了年初既定的结案指标的实现。
  
  (王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