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如何 “严以用权”之浅析

2015-11-12 15:29:07 148
近期,按照院学党章、找差距、强党性专题教育活动的安排,作为第一党支部的党员,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一书《树立和发扬三严三实的作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论述的学习,同时就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几个突出问题五本小册子开展了交流讨论。
  近期,按照院“学党章、找差距、强党性”专题教育活动的安排,作为第一党支部的党员,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一书《树立和发扬“三严三实”的作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等论述的学习,同时就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几个突出问题五本小册子开展了交流讨论。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前期,总觉得“三严三实”主体县处级领导干部,与基层科员关系不大,通过近期的学习,有了新的认识,“三严三实”是关乎到政法干警政治生命,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平正义。人民法官处处要“严以用权”,才能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好手中的法槌,谈谈自己一点浅薄认识:
  
  一是深刻理解人民法官手中的权力并非小权,是关乎司法公平正义的大权,才能做到“严以用权”。简单的看法官的的权力简单渺小,事实上法官每天在使用权力,手握“生、杀、夺”的审判权力,其法槌下有财产万千,有人命关天,有是非曲直,有毁誉忠奸,处处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和使命。为此,法官必须“严以用权”,严于用权就是要用权为民,把司法裁判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不以权谋私,真正做到胸怀公正,谨慎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相反,用权不公,用权谋私,就会像英国著名哲理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胜过十次犯罪。”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给权利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损害司法公正,严重情形将破坏社会主义司法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公愤,甚至引起社会动荡。如落马的最高院副院长奚晓明,他的所作所为给司法公平正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媒体曾披露与山西的官商有勾结,涉入前山西两大煤商张新明与吕中楼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利用手中的权利,以权谋私,干预司法。更可笑的是,颇受争议的张新明与吕中楼的股权转让纠纷案,被列为“指导案例”。该案被国内著名的民法学者梁慧星、西北政法谭启平教授等人誉为最荒唐的判决。“这个判决颠覆了十几项法律原则和制度,”梁慧星学者说,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全国性的指导作用,如果下级法院都效仿,“那法律关系就乱了,社会就乱了,社会稳定就不存在了,法治国家就很难实现。”
  
  二是要深刻认识是谁赋予了权力,法官用权为谁、为谁用权。对于每个法院干警来说,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是作为一名法官前提和基础。然而一个时期以来,个别干警角色出现了错位,“主仆”颠倒,高高在上以“主人”自居,忘记了自己的“仆人”身份,以为手中的权力是某位个人给的,自己是给别人干活的,全然不知思想严重错误,对当事人的诉求漠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冷横硬推,对当事人冷眼相待,摆出一副官老爷的架势。这些现象老百姓深恶痛绝,也让司法公信力大打折扣。出现这些问题的实质是就是公职人员的信仰产生了问题,没有弄清“我是谁、用权为谁、为谁用权”。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权利有多大,都没有资格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必须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情系百姓,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人民法官要做到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法官放在心上,真正把群众的诉讼要求装在心里,把审判执行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要做到权力就是责任、掌权必须为民,从本职工作出发,为群众脚踏实地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就是要把对法律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不搞脱离实际的坐堂问案,浮夸的审判质效,多做惠群众的实事,扎实深入地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三是要有敬畏之心,才能严以用权,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怎样做到严以用权,第一就是要有敬畏之心。对人民法官来说,只有心中常怀一个“畏”字,畏权力、畏法纪、畏群众,才能常思贪欲之害,遵纪守法,刚正不阿,清廉如水。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规定,坚决排除“六难三案”等一切法外因素,不给自己找任何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司法权力,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第二就是要有警戒之心。以权谋私、公权私用、枉法裁判等要有警戒,就是要杜绝,千万要不得。人民法官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决定着社会成员诉争,释放着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巨大能量。法官必须崇尚宪法、法律,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公正是一个个案件获得群众的信任和评价而累积的结果,个案的公正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在现实社会矛盾群发,诱惑多多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法官没有戒备之心,在一起案件审判上没有公正司法的定力,没有抵御金钱、美色诱惑,那么不仅仅给自己填上了污点,同时也给司法环境抹上了黑圈。“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古语用在法官身上恰到好处,法官能不能腰杆硬、站得直,完全依赖和决定于法官的个人修行,就看能不能严以用权,公正司法,忠实履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使命。如果自身用权不严,没有警戒之心,那就难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很难以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牛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