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阿瓦提县法院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车主李文因投保交强险起诉保险公司赔偿自己垫付给陈浩的各项损失75000元,被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李文雇佣的陈强全家为其拾棉花,2015年9月22日早晨,李文雇佣的拾花工陈强抱着自己一岁的儿子
近期,阿瓦提县法院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车主李文因投保交强险起诉保险公司赔偿自己垫付给陈浩的各项损失75000元,被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李文雇佣的陈强全家为其拾棉花,2015年9月22日早晨,李文雇佣的拾花工陈强抱着自己一岁的儿子陈浩,乘坐李文所有的新29-65681号拖拉机去棉花地拾棉花。陈强抱着儿子坐在拖拉机最前端右侧。拖拉机开出不久,车速突然提高,陈强怀抱的陈浩掉落车外,听到喊声,驾驶员将车停下来。陈浩被送至阿瓦提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阿瓦提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查作出(2015)05号农机事故确认书,认定本案李文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陈浩负次要责任。经阿瓦提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主持调解该起事故的损失共计125020元,李文承担75012元,李文已将75000元赔偿款支付给陈浩的监护人。
因李文所有的新29-65681号拖拉机在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且该起事故发生在交强险保险期限内。李文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自己垫付的75000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仅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该起事故发生时死者陈浩系被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并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受害人。且李文没有证据明死者陈浩系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第三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我院依法驳回李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75000元赔偿款的诉讼请求。
(张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