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繁简分流”办案吹响冲锋号

2015-11-18 15:04:14 153
长武法院针对当前收案大幅上升、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的新态势,完善和落实工作机制,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案件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诉前调解、简易程序等加快案件办理。110月,适用一
    
    长武法院针对当前收案大幅上升、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的新态势,完善和落实工作机制,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案件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诉前调解、简易程序等加快案件办理。1——10月,适用一审简易程序办理案件920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67。66%。建立驻院调解工作室,充分借助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等社会各方力量开展调解工作,重视诉前和诉中调解,合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1——10月,调撤结案422件,调撤率73。4%。受理执行案件238件,执结199件,执行到位率80。23%。
 
    务实推进院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针对当前一些案件处理难度加大的新形势,我院进一步细化院长年度办案指标任务,要求院长不少于5件,副院长不少于10件,规定办理案件主要为疑难复杂案件,并纳入院长月度、年度工作评估的“硬指标”。我院院长主动承担起相关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参加相关案件的调处和研讨工作,有力推进了相关案件办理。
 
    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细化轻微刑事案件适用条件,规定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无异议,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于刑事处罚,适用法律以及快速办理无争议的案件,一般可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在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和案件质量的同时,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刑事审判质效。1至10月,该院共审结轻微刑事案件24件,占刑事案件同期结案数的14。91%,判处缓刑17人,缓刑适用率48。96%,案件最短审理天数为7天。
 
    (王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