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创建”为载体 推动党建工作上台阶

2015-11-18 15:11:07 205
2015年以来,和静县人民法院党总支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效能型、节约型、创新型法院机关活动,建立健全创建机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档案齐备,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创建学习型机关
        2015年以来,和静县人民法院党总支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效能型、节约型、创新型法院机关活动,建立健全创建机构,做到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档案齐备,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创建学习型机关。院党总支及院机关党支部做到政治、业务学习有制度、有计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每周末学习,每月开展一次法官教法官专题讲座。
    
    2、创建服务型机关。做到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及时;制订了23项便民措施;专设信访办,专人接待信访群众,建立信访工作档案;开展为民服务承诺活动,将服务承诺的内容落实到位,努力教育干警端正服务态度,杜绝“四难”现象,整洁办公环境,治理脏乱差,以良好的服务和形象,赢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努力减少对法院工作的投诉。今年第三季度,开展了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百日攻坚”化解活动。随着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和案件接访办理制度的改革,各级政府信访部门不再接待涉诉涉法信访问题和案件,新发生信访案件和对法院信访投诉明显减少,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3、创建廉洁型机关。党总支重在制度建设和预防上下功夫,做到廉政制度健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县和上级法院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纪律和制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利用每周学习时间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优秀人物专题片,用反面典型和优秀人物事迹教育和激励干警,做到警钟长鸣。做到了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受处分的,科级以下干部无因违法乱纪受到查处。
    
    4、创建和谐型机关。党总支一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决策,维护班子的团结,保证党内生活的正常;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双语学习活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工前操、迎新春文艺晚会等机关文化活动,节前组织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教育干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遵守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的规定,实现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
    
    5、创建效能型机关。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行岗位责任制、为民服务代办制、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在具体工作中,制定了《和静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每一季度和年终对全院干警由政工科从业务绩效和公共绩效两个方面进行严格考评,奖优罚劣,极大的促进了全院工作。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考勤管理,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等现象,治理“慵、懒、散、拖、贪”等不良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基本实现无投诉。
    
    6、创建创新型机关。注重审判方式创新,根据和静县牧区点多、线长,农牧民不便诉讼的特点,建立了马背巡回法庭、汽车巡回法庭,深入到田间地头、草原蒙古包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开展案件回访;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构建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匹配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了法院内部网络审判质效管理平台,建立了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提升了审判管理水平。
    
    7、创建节约型机关。加强办公经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办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会议开支、用水用电用油、办公用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加强对公款消费、公款学习考察的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任万民  栾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