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刑事申诉工作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按照加强权利救济、加强监督制约、加强矛盾化解的总要求,采取四个四举措加强刑事申诉工作,着力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着力解决申诉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水
今年以来,安徽省含山县检察院刑事申诉工作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按照加强权利救济、加强监督制约、加强矛盾化解的总要求,采取“四个四”举措加强刑事申诉工作,着力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着力解决申诉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刑事申诉工作发展。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协助上级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
增强监督制约意识,做到“四个兼顾”。牢固树立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在刑事申诉司法办案中切实树立“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六个并重”等新的司法理念,努力做到“四个兼顾”:一是始终坚持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兼顾;二是始终坚持狠抓司法办案与做好群众工作兼顾;三是始终坚持纠正冤错案件与促进源头治理兼顾;四是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与司法人文关怀兼顾。
畅通便民申诉渠道,做到“四位一体”。进一步畅通刑事申诉渠道,完善“检察长接待日”、控申部门人员轮流值班等制度,公开接访人、接访时间、接访地点,让申诉人见得上面、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建成检务公开大厅,进一步推进电话受理、网络受理、信函受理和来访受理渠道“四整合”,聘请10名同志担任检察监督联络员,及时倾听群众诉求。积极支持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对主体适格、管辖适当、材料齐备的刑事申诉,坚持有案必理、有案必办、及时答复,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强权利救济、维护自身权益的诉求和期待。
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四照四看”。在办理申诉案件的过程中,认真把握各个办案环节的工作职责、办理时限、工作要求等,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认真审查案卷,细致收集证据,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一是认真阅卷,做好“细”文章,主要采取“四照四看”的阅卷方法,即将原认定事实与申诉理由相对照,看申诉是否有理;将原认定的事实与原有的证据相对照,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将原处理决定与政策、法律相对照,看处理是否得当;将原案原告人、被告人之间的关系与控告申诉的动机目的相对照,看是否有挟私诬告报复。二是深入调查取证,做好“实”字文章,着重采取“三查”方法:深入发案地查阅有关资料,到实地调查知情人,利用科技手段检验原鉴定结论是否真实可靠。三是严把案件处理关,做好“准”字文章。
提升息诉罢访效果,做到“四次见面”。“四次见面”既拉近承办人与申诉人之间的距离,又加强双方沟通、交流,增进感情,对结案后的息诉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一是受理时见面。在案件受理时与申诉人见面,给申诉人充足的讲话机会,让其充分阐述自己的申诉理由和观点,承办人认真倾听、注意观察,并做好笔录。这样,既熟悉了案情,又对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为今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息诉打下了基础。二是立案时见面。在案件立案时与申诉人见面,告知办案程序及相关权利义务,听取申诉人意见。三是复查中见面。在立案复查终结前与申诉人见面,征询申诉人对案件复查、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案情并结合申诉人心理动态,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增强申诉人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四是结案后见面。改变以往通知申诉人来院宣布复查结论或邮寄复查通知书的简单做法,把答复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着重运用事实说清理由,做通工作妥善息诉,使申诉人能够接受案件复查处理决定。
(赵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