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妻欲离婚开车撞岳父和妻子获刑3年

2015-11-26 16:39:44 74
近日,巧家法院审理阳某某故意杀人罪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阳某某与受害人王某美本是夫妻,但因感情不和,妻子王某美提出了离婚。2014年12月7日,王某美与父亲王某银骑摩托车到村委会领取离婚证明表,行至途中,
  近日,巧家法院审理阳某某故意杀人罪一案,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阳某某与受害人王某美本是夫妻,但因感情不和,妻子王某美提出了离婚。2014年12月7日,王某美与父亲王某银骑摩托车到村委会领取离婚证明表,行至途中,与到村委会找妻子未果已返程的阳某某相遇,却没想到阳某某突然调转货车方向,追向王某银的摩托,直接开车撞了上去,王某美与父亲王某银因来不及躲避滚到了路边的侧沟里,但阳某某没有放弃撞击,货车车轮推着摩托车继续往前走了两三米,直到货车被摩托车挡住车轮不能前进,而阳某某并没有下车查看妻子与岳父的伤势,把车往后倒三四米后,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受害人均属轻微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本案中阳某某不顾妻子和岳父生命安全撞击摩托车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未遂)的构成要件。但因被告人自动投案,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且该案系婚姻矛盾纠纷引发,可从轻处罚,故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前述判决。
  
  (成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