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四项坚持”加强信息化建设

2015-12-15 16:17:44 66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日游呈现多元化,对知情的全面性、互动的实时性也提出了新要求。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要为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网络、阳光、智能法院,全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日游呈现多元化,对知情的全面性、互动的实时性也提出了新要求。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要为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供坚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网络、阳光、智能法院,全力促进人民法院信息化转型升级。
  
  坚持“思想先行”。面对信息化建设滞后状况,长武法院党组把信息化确立为推进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撑,先后三次会议部署研究,明确提出“不抓信息化的法院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不会信息化的法官干警是不合格的法官干警”,引导大家深刻认识信息化对保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作用,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跨不过去是“拦路虎”、跨过去了是“千里马”,必须统一思想、上下同心,迎难而上、善做善成。
  
  坚持“项目推动”。充分发挥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推动作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13年以来长武法院用于信息化建设的总投入超过100万,已建项目7个,在建项目2个。已完成项目建设“长武法院实时全方位监控安全保障系统”、“长武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音视频监控系统”、“长武法院庭审直播视频系统”、“长武法院远程会议管理系统”等项目。长武法院制定2016年信息化财政投入实施方案,预计明年该院将投入超过50万元用于信息化办公办案建设,将信息化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坚持“三融合”。即建设、应用、管理“三融合”。项目建成后,注重在应用中提出问题、反馈问题和解决问题,较好处理了业务需求与系统建设、创新应用与管理需要两个层面的关系,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与信息技术的有效对接。同时,厘清技术手段的局限与边界,将对人的管理和对技术手段的管控有机结合,使信息化建设发挥更大效能。
  
  坚持“四统一”。两年来,在省、市两级法院党组的统一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长武法院信息化建设始终保持财力充分保障、工作强力推进势头。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的顶层设计,坚持一张蓝图、一鼓作气,杜绝了信息孤岛和低水平、高耗费等弊端。
  
  (王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