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率结婚种苦果

2015-12-18 15:58:24 125
原告黄某妮是兴业县山心镇某村的女子,1979年出生,离过婚,生育有一子一女,离婚后子女跟随父方生活,自己成了形单影只孤身一人。2014年6月,通过QQ加好友认识了兴业县蒲塘籍的未婚男青年、被告李某海。李某海也是1979年出生,家里虽然在圩镇上建有一幢两层
  原告黄某妮是兴业县山心镇某村的女子,1979年出生,离过婚,生育有一子一女,离婚后子女跟随父方生活,自己成了形单影只孤身一人。2014年6月,通过QQ加好友认识了兴业县蒲塘籍的未婚男青年、被告李某海。李某海也是1979年出生,家里虽然在圩镇上建有一幢两层的房子,但由于个人原因,年过三十还未婚。原告由于急于寻找感情寄托,与被告李某海在网上聊天时已忘乎所以。加好友三天后,两人在原告做工的广东省江门市见了面。又一个星期后,两人到兴业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到广东省深圳市做工,原告跟同被告一起生活。两人在一起生活时,由于被告性格暴躁,原告在被告的家庭暴力下忍辱生活。2015年4月,原告被被告殴打致流产。不幸的是,原告被殴打向派出所报案后,从派出所了解到,被告还是一个吸毒者。从2015年5月开始原告与被告分居,其后原告向兴业法院诉请离婚。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认识时间短,相互缺乏了解,属草率结婚,婚后并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认定目前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出了准予原告黄某妮与被告李某海离婚的判决。
  
  (梁世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