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善法院民一庭法官远赴千里,调解兑现了三件交通事故案件。 原告刘某、宛某、邱某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分别起诉到法院,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车主要求其到法院应诉,但车主在昆明市承包工程,路途遥远,无法
近日,永善法院民一庭法官远赴千里,调解兑现了三件交通事故案件。
原告刘某、宛某、邱某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分别起诉到法院,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车主要求其到法院应诉,但车主在昆明市承包工程,路途遥远,无法回来应诉,再加上保险公司住所地也在昆明,如果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要耽误很长的时间。因此,承办法官决定直接到到昆明向二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材料并了解情况。到昆明后,通过做调解工作,二被告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标准对三被告的各项经济进行赔偿,并约定十日内给付赔偿款。
二被告如约将赔偿款汇入了法院账户,三原告领到赔偿款后感慨道:“感谢你们不远千里去帮我们调解案件,接下来的康复费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法院就是人民的法院啊!”从原告刘某的言词间,我看到了他眼里闪烁的泪花,我想这是他发自内心的感谢吧!转眼间我进法院工作已有二十载,其间见过各种类型的当事人,有的谦谦有礼,有的得理不饶人,也有的胡搅蛮缠,但是诸事总离不开“情、理、法”三个字,只要坚守最初的信念、秉公执法,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仍会给我们带来种种感动。
(蔡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