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致残 能否获赔精神抚慰金

2015-12-23 16:42:46 91
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就已获得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还能否获赔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 本案原告彭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经鉴定,彭某的颅脑损伤致右上肢远端浅感觉缺失伤残评为九级,左顶骨凹
  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就已获得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还能否获赔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
  
  本案原告彭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经鉴定,彭某的颅脑损伤致右上肢远端浅感觉缺失伤残评为九级,左顶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术后伤残评定为十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仅对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精神方面的赔偿,故赔偿义务人在赔偿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后,仍须再赔偿精神抚慰金。据此,原告彭某要求被告赔偿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被告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已包含了精神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在赔偿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后,无须再赔偿精神抚慰金。
  
  承办法官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基于自然人的身体受到侵害导致残疾,支付义务人应当给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为自然人的精神上受到巨大的伤害,支付义务人支付的。故本案中,承办人赞成原告彭某的观点,应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分别判定。
  
  (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