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善法院审理了原告杨某和刘某第三次起诉兄弟夫妇杨小某二人,此次起诉为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杨某和被告杨小某系姐弟关系,被告杨小某与阿某组成家庭,于2000年2月生育一名女婴,因当时二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敢抚养该女婴,欲抛弃。原告杨某因
近日,永善法院审理了原告杨某和刘某第三次起诉兄弟夫妇杨小某二人,此次起诉为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杨某和被告杨小某系姐弟关系,被告杨小某与阿某组成家庭,于2000年2月生育一名女婴,因当时二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敢抚养该女婴,欲抛弃。原告杨某因婚后一直未生育子女,得知此事时,便让杨小某夫妇将该女婴送给她和丈夫刘某抚养。杨某夫妇获得女婴后,为其取名刘小某,并向当地政府汇报了事情的原委,政府了解相关情况后,同意杨某及丈夫刘某抚养刘小某,在当地户籍部门以杨某夫妇长女身份将刘小某落户在原告家户籍上。之后十几年中,原告杨某夫妇在身体残疾、家庭贫困的情况下,仍尽力抚养刘小某,直到2014年7月被告杨小某夫妇以接刘小某到家玩耍为由,将其接走。接走时,杨小某夫妇承诺学校开学时送刘小某回去,但承诺一直未履行。
该案在2014年已由永善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原告杨某夫妇抚养刘小某,但在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时,刘小某本人表示不愿再随二原告生活,也不愿再继续读书。因执行不能,该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
2015年1月,杨某夫妇又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刘小某的收养关系,并补偿抚养刘小某14年的各项费用10万余元。该院在审理中认为原告杨某夫妇与刘小某的收养关系合法有效、依法不得解除,判决驳回了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后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相关法律文书均已生效。
2015年9月,杨某夫妇因了解到杨小某夫妇以刘小某父母的身份,将刘小某许配给四川雷波的村民陈某。并收到了陈某家的彩礼钱,遂向永善法院起诉杨小某夫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经本院审理后,查明刘小某和陈某属恋爱关系,陈某家未向杨小某夫妇送去彩礼钱,所以本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杨某及刘某的诉讼请求。
因现实原因,刘小某的亲姑母变成了自己的养母,本来是件亲上加亲的好事,但却官司不断。由于本案特殊的亲情关系,杨某夫妇、杨小某夫妇及刘小某都应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刘小某要知道养育之恩重如山的道理,杨某夫妇更不能阻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
(张洛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