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促进廉洁,防范终靠自律

2016-01-19 16:22:51 185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警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更好的履行职责,防范廉政风险,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开展了人人签订廉政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警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更好的履行职责,防范廉政风险,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开展了人人签订廉政承诺书的活动。
  
  2016年1月19日,阿克苏中院所有的在职干警都签订了承诺书,廉政承诺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与责任考核一并进行。廉政承诺的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廉政承诺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坚守政治纪律,带头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妄议党的政策方针上级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不在群众中散布或发表与上级政策、决定相违背的意见,不在移动电话短信(微信)、QQ空间、微博、论坛、贴吧等网络渠道和各类公共场所制造、传播、转发政治谣言丑化党和政府形象;不信教、不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不参与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坚守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自觉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求。不在组织人事、财务支出、物资采购、工程招标等重大事项上徇私舞弊,谋取私利。
  
  三、坚守廉洁纪律,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和贪污挪用公款,不私设小金库;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及利害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权与民争利、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利用职权乱收费、乱拉赞助、与中介机构分成、挪用坐支或截留私分诉讼费或涉案款物;不违规办理婚丧等事宜,不利用婚丧事宜等敛财。
  
  四、坚守群众纪律,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立案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现象发生。
  
  五、坚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伙;不干预、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坚守审判纪律,坚持公平正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不得接受当事人和代理人及相关关系人的吃请送礼和请托,不得向当事人和代理人及相关关系人借钱借物,不接受当事人和代理人及相关关系人的出资、支付及报销费用;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不为律师介绍案件或当事人;不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审理意见。
  
  七、坚守生活纪律,坚持尚俭戒奢,勤俭节约,文明持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杜绝庸、懒、散、奢等不良习气;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追求低级趣味;不发生违反社会公道、家庭美德的行为。
  
  八、不违反廉洁自律的其他各项规定。
  
  通过实施廉政承诺,不仅使法官增强了廉洁意识,促进了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也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从而在人民群众中进一步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廉洁执法的新形象。
  
  (张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