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宣威法院周密安排、统筹协调,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是彻底清理排查,摸清积案情况。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救助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宣威法院周密安排、统筹协调,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是彻底清理排查,摸清积案情况。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救助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并逐案登记,建立“台账”,重点清理出各类涉民生积案120件,涉案标的额940.13万元。专项执行行动中,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截止2016年1月25日,全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8件,其中,全案执结45件,部分执结6件,外达成执行和解7件,执结标的287.8621万元。
二是周密部署,全员发动,有效推进“清积”工作全面开展。为开展好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执行局和6个中心法庭全体干警分为4个执行行动组,全力投入到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严格按照《宣威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做到纪律挺在前、任务放在身、责任扛在肩。广泛采取“5+2”、“白+黑”等形式,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切实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在对执行人员、物资等方面加强保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民生案件快速执行机制,启动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执行。
三是穷尽措施,确保执行手段的充分运用。制定清理计划,建立集中执行活动责任制,针对不同案件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个人,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金融机构、房管所等部门联系,借助各方力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采取查封、扣押、扣划等措施妥善解决一批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对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而难以执行的案件,充分利用春节前后他们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查找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为农民工、低收入者、孤寡老人,涉及案件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而被执行人确无任何履行能力的案件,本着救急脱困、保障最低生活、合理支付的原则,想方设法筹措发放司法救助基金,切实保障一部分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标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考核监督问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重点宣传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比较好的典型执行案例,引导公众增强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坚持一周一报制度,指定专人收集统计执结案件有关信息,以确保命令畅通、信息共享。严禁对重大问题和重要情报信息迟报、漏报、隐瞒不报。对集中执行行动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李汶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