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打牌而引发的抢劫罪案件,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甲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半不等。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1日晚10时许,被告人李某甲、郑某某、罗某甲、李某乙、罗某乙、罗某丙和刘某某(另案)等人与李某戊、被害人
近日,大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打牌而引发的抢劫罪案件,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甲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半不等。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2月1日晚10时许,被告人李某甲、郑某某、罗某甲、李某乙、罗某乙、罗某丙和刘某某(另案)等人与李某戊、被害人陈某某在大关县寿山镇小河村盆窝社荣某某家玩纸牌“三功”赌博,在赌博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甲、郑某某等6人认为被害人陈某某所用于赌博的扑克有假,随即罗某甲将被害人陈某某打牌所赢现金2000元拿走。被告人李某甲、郑某某等6人,将被害人陈某某强行拉到大关县寿山镇小河村盆窝小学空坝子内,让被害人陈某某跪在坝子的沙子上,对被害人陈某某及其妻子黄某进行威胁、殴打,胁迫被害人黄某交出随身携带的现金6500元。后被告人李某甲、郑某某等6人将8500元现金进行分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甲、郑某某等6人持有的现金已经被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被害人。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甲、郑某某等6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均认为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院经过审理后即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并认为,被告人罗某乙、李某甲、郑某某、罗某甲、李某乙、罗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和威胁等方法迫使他人当场交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乙、郑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六被告人均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六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被告人关于其行为构成敲砸勒索罪的辩护意见因与本案查明的事实不符,其辩护意见不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抢劫罪分别判处6人有期徒刑3年至4年零六个月。
(艾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