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法院坚持党的领导 服从人大监督

2016-02-23 16:25:50 164
2016年,和静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更好地服从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正确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有序推进。坚决落实党中央
  2016年,和静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更好地服从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正确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有序推进。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党委和政法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及上级党委保持一致,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为辖区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评议、审议法院工作,及时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任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