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换土地惹争议,倾力调解化干戈

2016-03-23 18:17:55 171
几年前,在没有相邻土地权利人指认边界的情况下,家住永善县团结乡双河村的贾某甲与贾某乙协商,分别把自家的自留地相互对换。去年年底,贾某甲在对换的土地上修建道路,却遭到了袁某某的阻挠。 原来,袁某某的土地与对换的土地相邻,称贾某乙将自己约两平米

  几年前,在没有相邻土地权利人指认边界的情况下,家住永善县团结乡双河村的贾某甲与贾某乙协商,分别把自家的自留地相互对换。去年年底,贾某甲在对换的土地上修建道路,却遭到了袁某某的阻挠。
  
  原来,袁某某的土地与对换的土地相邻,称贾某乙将自己约两平米的土地对换给了贾某甲,因常年在外务工对此事不知情,遂不同意贾某甲继续修建道路。
  
  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的恶化,当地司法所先后四次前往纠纷所在地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没有明确的土地权属证明,贾某乙对土地对换一事的说辞也含糊不清,导致调解无果。
  
  为避免矛盾激化,团结乡人民政府副书记罗炜组织桧溪法庭干警及司法所人员深入团结乡双河村,冒雨查看争议地,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在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进行疏导后,双方均缓和了情绪,贾某甲愿意对袁某某进行补偿。
  
  近年来,永善县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着力矛盾纠纷化解,在狠抓审判服务的同时,紧密配合当地的其他职能部门调处纠纷,尽可能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