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你好!我是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的法官。我院已经依法受理你父亲李某及母亲何某诉你们兄弟姐妹七人赡养纠纷一案。鉴于你在贵州工作,本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微信的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你是否同意?同意请回复。很快,便收
“李某,你好!我是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的法官。我院已经依法受理你父亲李某及母亲何某诉你们兄弟姐妹七人赡养纠纷一案。鉴于你在贵州工作,本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微信的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你是否同意?同意请回复。”很快,便收到了当事人的同意回复,整个送达过程前后不足10分钟。日前,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法庭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因涉案的当事人七人中有五人在外省,不能及时的返回来处理案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庭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了解到五名被告的手机号码,经手机联系,五人均申请了微信号,为提高办案效率,法庭干警积极创新举措,与当事人联系,利用与手机号绑定的微信账号向涉案五名被告送达诉讼材料,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涉案的五人对法院这一举措表示赞赏。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通讯社交工具被广泛应用。司法工作亦应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不断跟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微信送达是我庭继开展QQ、电子邮件送达后的又一新的工作办法尝试。对于地处遥远、往返不便的当事人,办案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利用微信电子平台进行送达,不仅节约司法资源、提供办案效率、方便群众,还有利于和当事人及时沟通。2016年,法庭已经通过微信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应诉手续及开庭传票九件,极大地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电子送达是全国法院倡导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司法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也是大数据时代加强诉讼服务的积极探索。今后,法庭还将力争通过这些新兴载体在司法服务中的创新模式,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新桥梁。尽量改变传统送达方式费时、费力、费钱的送达方式。更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大幅节约诉讼成本,更好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文:温逸华)